本报讯(记者谌强)文化部1月15日在京举行颁牌大会,向第四批“全国蒲公英农村儿童文化园”颁发标牌,又有20家通过验收的农村儿童文化园获得标牌,这标志着实施数年的“蒲公英计划”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。
为了把全国三亿多少年儿童的文化生活搞好,1992年,由文化部联合国家教委、广播电影电视部、农业部、新闻出版署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、全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委员会等共同制定并下发了“蒲公英计划”(即90年代中国儿童文化事业发展纲要)。文化部党组将该计划和创建文化先进县、建设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共同列为文化部三大文化工程。
我国80%的儿童生活在农村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,他们的文化艺术生活还很落后,活动场所短缺,儿童读物和影视制品供应不足,发行渠道不畅,没有形成网络和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。五年来,各省在实施“蒲公英计划”中,把有组织、有经费、有编制、有计划、有基地、有试点等“六有”作为重点实施项目并逐一落实,使农村儿童文化园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。在1996年底前已建成21家农村儿童文化园的基础上,1997年又有20家通过验收,它们全部分布在全国23个省、市、自治区。目前,正在建设中的农村儿童文化园尚有30多家。